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http://yjs.hbut.edu.cn/

资讯  点击:   2020-04-06

  湖北工业大学(Hu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简称“湖工大”,坐落在有“九省通衢”之称的国家中心城市——武汉,以下是本站分享的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http://yjs.hbut.edu.cn/,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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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职责

  一、部门工作职责

  研究生院是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有相对独立职能的负责研究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教育的行政管理机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 负责编制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和各类研究生招生宣传、入学初试、复试、录取工作。

  2. 负责全校研究生人才培养、教学管理、课程建设、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和教学研究等工作。

  3. 负责研究生学籍和学位管理工作,承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4. 负责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合格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

  5. 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事务管理和奖助惩贷补工作。

  6. 负责研究生毕业和就业指导与服务等工作。

  7. 负责研究生党团组织建设、党团员发展与教育管理以及团学活动。

  8. 负责研究生导师遴选、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二、科室工作职责

  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组织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与咨询,编制研究生招生简章、考试大纲、复试方案等;组织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命题与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点工作;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审查与接收工作;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研究生教学运行管理;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管理;研究生教研项目及精品课程建设;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组织申报与管理;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与审核;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学籍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校研究生学籍档案管理和全校研究生各类学籍异动管理;研究生学位审核材料管理,学位证、毕业证制作和发放;学位点评估工作;学位数据年报工作;校级、省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的申报评选工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 团委办公室

  负责全校研究生团组织建设和团员的教育管理;研究生系列学术科技、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活动的组织管理;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的指导和管理;研究生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等活动的组织管理;依法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

  5. 研究生教育管理及就业指导办公室(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

  硕士、博士研究生资助体系建设、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及优秀学生表彰工作;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服务与就业统计;研究生住宿分配与调整、研究生报到、研究生证办理发放等日常事务;处理研究生各类违纪事件、突发事件,维护稳定工作。

  6. 党委办公室

  研究生院党建活动;协调研究生党建工作,指导研究生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生党员管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 综合办公室

  负责研究生院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事、财务、资产、宣传工作;研究生院印章的管理使用和档案整理工作;研究生校企合作,创新实践基地项目建设管理;研究生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及文字材料撰写;负责对外交流接待。

  三、岗位职责

  1. 党委书记——宋小春(男、行政楼B308室、办公电话027-59750038)

  (1)全面主持研究生院党委工作。加强研究生院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2)负责对全院师生党员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等。

  (3)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就业指导工作。

  (4)负责研究生心理健康、安全稳定工作、各类违纪惩处和突发事件处理。

  (5)负责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和各类荣誉称号评选及表彰。负责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协助研究生创新基地建设。

  2. 院长——贺行洋(男、行政楼B105室、办公电话027-59750166)

  (1)全面主持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

  (2)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全面负责研究生教学改革、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研究生创新基地建设。

  3. 副院长——杨晓云(女、行政楼B106室、办公电话027-59750170)

  (1)负责编制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

  (2)负责制订或修订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

  (3)负责招生信息网的建设与管理。

  (4)负责优质生源基地建设。

  4. 副院长——宋发佳(男、行政楼B102室、办公电话027-59750167)

  (1)负责研究生学籍、培养、学位工作。

  (2)负责抽检课堂教学进行状况,收集和整理学生对教学的建设性意见,适时实施教学改革,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3)负责研究生课程和教材建设,审核与汇编研究生培养方案。

  (4)负责遴选研究生导师及授课教师,考核和管理研究生导师和授课教师。

  (5)负责制定研究生有关培养方面的规章制度。

  (6)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组织与实施研究生教改基金项目及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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