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用考关注  点击:   2020-10-31

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一般职能由区县级司法局实现,各级司法局隶属于上级司法行政机构,各区县司法局由设有区县的市级司法局垂直管辖,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木城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

    按照县委政府要求,2月1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夹江县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庚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木城镇扫黑除恶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村于2月9日前召开了党员、代表、社干部会议将会议精神及本村社区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夹江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5幅,设置LED宣传屏一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有关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岳阳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开展。今年来我局共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12次,传达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研讨工作开展的重点领域和可能涉及的涉黑涉恶范围,对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动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制定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全局上下推动专项斗争提出具体要求,对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将扫黑除恶专题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全局干部开展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学习4次,传达学习了省、市扫黑除恶文件通知,确保干部职工均了解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内容。

  2、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惩处声势,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最大限度动员最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为目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大力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扫黑除恶震慑力,为依法扫黑、依法除恶、依法整治,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法治环境。共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活动1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6900余人,举办扫黑除恶知识宣讲12场,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资料7500份,张贴标语及悬挂横幅450条,设立举报箱15个,每月办一期扫黑除恶会议简报,“法治华容”微信公众号开设了宣传专栏,截至目前为止共推送扫黑除恶相关消息26条。

  3、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组织203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排查工作,2019年共排查出矛盾纠纷5459件,调解案件5356件,调解成功5344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积极引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排查调处涉及人员多、难度大、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升级激化。引导调解工作中增强敏锐性,注重收集涉黑涉恶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将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切实筑牢扫黑除恶斗争的第一道防线。

  二、扎实做好督导整改及回头看工作

  今年7月初开始组织局属各单位对照《岳阳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督导岳阳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主动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深入基层调研督导,进一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通过召开党组会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研讨会等,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研究制定工作对策。深入全面整改落实。针对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交办的整改清单和群众来信来电举报件等三个方面内容。根据各自时间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实行挂号销号管理,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应。对具备条件,能够在近期内解决的突出问题,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整改;近期不能及时解决的,对照整改方案,努力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保以问题整改的实际成效去取信于民。对在此次中央督导组发现的问题和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区分问题性质、查清责任主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负面典型,启动问责程序,促工作落实。

  8月至12月由局长徐忠乐带队对全县司法行政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4次督导检查,主要针对今年4月份以来中央第16督导组反馈的问题,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三不两直”方式,重点查找不足,为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回头看”做准备。通过督导,扫黑除恶工作得到了重视,逐步做到机构健全,资料齐全,台账规范,为全年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个别司法所扫黑除恶排查工作记录不规范不齐全,开展活动后收集资料不齐全、记录不准确,资料分类不清楚,没有排查出有价值的线索,对社区服刑人员管控不实,没有定期开展上门入户走访,对服刑人员工作、生活背景了解不够,摸排覆盖面太小等。督导检查中找出的问题,通过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进行限期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条条见成效。

  三、2020年工作计划

  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和华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为指导。一是进一步学习领会党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在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上实现新突破。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果。加强学习、加大宣传领导。充分认识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切体会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既恨又怕、盼望彻底铲除的迫切心情,以一往无前、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拿出决胜的精神状态和雷霆的实际行动,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以实际行动为民惠民。二是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上实现新突破。切实做好“啃硬骨头”的思想和工作准备,不间断地持续发力,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着力攻克一批新的黑恶势力。着眼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打深打透,通过创新完善排查和打击手段,铲除黑恶势力关系网络、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围绕打、防、管、建,系统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运行。三是进一步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在增强靶向性、掌握主动权上实现新突破。要有针对性地搜集研判线索,深入发现、准确把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具体表现,确保心中有底、心中有数。努力构建联动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现在早、打击在小、治理在先。四是进一步提高法治化水平。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就打击“套路贷”、“软暴力”等问题,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打得有力、打得精准。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推动依法办案、规范办案,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五是进一步创新宣传发动社会参与机制,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对群众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以保护和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探索让群众来评价专项斗争成效的措施方法,确保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增强专项斗争意识,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定期学习会机制,每季度组织相关科室及各司法所负责责任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反复强调工作重要性,明确工作职责,提高专项业务能力。为不折不扣地做好上级部署要求,我局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分析形势、明确目标、确定重点,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并细化律师管理、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各条战线上的任务分工,确保有的放矢。成立由局机关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社矫、法管、基层等各科室和各基层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指导全局及各司法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

  二是发动强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督促指导辖区各单位、街镇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印扫黑除恶宣传口袋书“亮剑”6000份,以动漫形式介绍案情、链接法律法规,为专项行动送上普法“及时雨”。邀请辖区法律顾问向群众讲解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规,动员普法志愿者们向辖区沿街居民、店铺经营户等分发相关宣传资料。借助XX区法治文化微舞台巡演,深入基层一线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倡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弘扬社会正气。将扫黑除恶相关内容纳入普法讲师团基层巡回讲课题,深入村、社区,到企业、电商园、小微园区持续推进相关政策法规大宣讲,开展以案释法法治课堂,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认识。围绕犯罪的构成要件、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类型、原因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等课题开展普法教育“第二课堂”,重点宣传黑恶势力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和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重要性、必要性。

  三是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印发《XX区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督促建立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监督检查制度。严格实行该类案件报备、听庭制度。目前,我局共收到律师所涉黑案件报备267件,并指派工作人员进行听庭67人次。积极开展提升青年律师刑事案件辩护能力行动,组织了青年律师参加刑辩大课堂培训,指导律师所邀请刑事辩护专家开展刑辩实务知识交流。要求律师所组织律师开展刑事法务培训。震瓯所、六和所等多家律师事务所先后组织开展了多场“扫黑除恶”刑辩实务知识讲座和刑辩办案实务交流会,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业务能力。

  四是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加强重点人员管控。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涉黑涉恶”大排查,全区486人中,其中2人为涉黑涉恶人员。加强同XX区检察院加强工作衔接,每月开展新入矫重点人员排查报备工作,对存在涉黑涉恶、重新犯罪风险高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重点排查,自觉接受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确保社区矫正执法合法、规范。各司法所结合每月“两个八小时”规定,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教育活动。为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配备职业律师,作为矫正小组成员关注该类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及时进行法治教育。截止2020年6月底,共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学习教育100余场,教育3000余人次。各司法所结合社区矫正集中教育、上门走访的工作机制,通过送法上门、律师讲法、反面警醒、心理疏导等多种形式,在社区服刑人员中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等主题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区矫正教育工作,在社区服刑人员中营造守法、依规、遵纪的氛围。完善“网格化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结合“四个平台”建设,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通过社区网格员、综治干部每周下网格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工作。目前,各社区、网格正在关注的社区服刑人员425人,未发现明显的“涉黑涉恶”因素。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充分发展局机关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和督促作用,以两高、两部联合颁布的《办理黑恶势力犯罪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建立健打击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边治边建原则,加快建立健各个重点环节预防监督机制等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二是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普法大宣讲工作。针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常见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邀请法务人员成立法治宣讲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点单式”巡回宣讲。切实加强“以案释法”工作。运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发生的正反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持续推出“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宣传口袋书,推动扫黑除恶普法活动与地方法治文化的融合,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继续加大基层法治阵地建设,维护好“三治融合”体系建设成果,以提升基层事务法治化管理水平倒逼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三是进一步完善律师辩护代理机制。加大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管理力度,进一步落实律师代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报备制度、听庭制度。督促律师所组织全区律师认真学习《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要求律师严格依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是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涉黑涉恶”人员监管力度。充分运用物防、技防手段,对排查发现的存在重新犯罪风险的“涉黑涉恶”重点人员进行定位手机+电子腕带“双管控”,实现24小时定位监管。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学习教育力度,鼓励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涉黑涉恶”线索,依法严肃打击“涉黑涉恶”行为。强化监地衔接,充分发挥刑罚执行职能,建立地方与监狱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上的交流合作平台,互通情况,互相理解,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完善“涉黑涉恶”假释对象审前社会评估、刑满释放人员接收教育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实现“衔接上无缝对接、关系上亲密无间、效果上互利互赢”的目标。

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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