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六小”涉水行业“污水零直排区”长效管理办法

用考关注  点击:   2021-01-26

为有效解决“六小行业”废水、污水排放等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提升县城区水环境,全面助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补齐行业排水监管短板,根据市、县关于开展“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连日来,海盐县武原街道全面研究、部署、落实该项工作。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XX区“六小”涉水行业“污水零直排区”长效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XX区“六小”涉水行业“污水零直排区”长效管理办法

  为全面深入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切实巩固提升治水成果,根据《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杭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余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总体方案》(余政办〔2018〕28号)、《余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指导性意见》(余“五水共治”指〔2018〕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创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乘势而上高水平推进“五水共治”,不断巩固提升治水新成果,有效解决“反复治、治反复”问题,实现“决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违章建筑带入全面小康”。

  二、总体目标

  以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为基础,以持续推进全面彻底的污水纳管和严格的雨污分流为核心,实现雨污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处理全达标,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2020年,余杭区要完成临平街道、塘栖镇、黄湖镇、星桥街道、运河街道、仁和街道、崇贤街道、闲林街道、五常街道、未来科技城等10个镇街的“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其余镇街要完成辖区内80%的“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各镇街、平台要落实好长效管理工作,确保“污水零直排区”成果得到持久巩固。

  三、步骤安排

  从2020年1月开始到2020年12月,具体步骤如下:

  (一)深入排查阶段(2020年1月—2020年3月)

  各镇街、平台要在之前排摸的基础上持续深入的开展排查工作,进一步厘清管网底账、污染源,根据相关成果划定区域作战图,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相关建设任务要形成本年度建设项目。

  (二)改造实施阶段(2020年3月—2020年10月)

  在总结前期“污水零直排”建设基础上,各镇街、平台要按照全区方案确实本年度建设目标,统筹协调自身建设进度。原则上,临平、塘栖、星桥、运河、崇贤、仁和、闲林、五常、黄湖、未来科技城10个镇街年底必须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完成区级创建验收;其他镇街根据本级排摸情况统筹安排相关建设任务并报区治水办。

  (三)组织验收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

  各镇(街)根据辖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完成镇街本级初验后分别报请三大类牵头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报请区治水办整体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参照《余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指导性意见》(余“五水共治”指〔2018〕18号)。

  四、部门职责

  (一)区治水办:完善全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管理机制;落实上级关于“污水零直排”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协调各单元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镇街平台及其他任务单位创建中的各类问题;指导各牵头部门推进“污水零直排”项目建设;指导各牵头部门制定和落实“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制度;组织做好“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的宣传、监督和考核工作。

  (二)区住建局:负责制定生活类单元“污水零直排区”年度创建行动方案,督促指导创建主体做好创建工作;加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审批和管理,并加强在建工地、工业企业等各类排水户的排水宣传、指导与监管,做好排水许可证的批后监管工作;制定生活类单元“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维管理办法,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指导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相关排水管网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确保排水畅通;做好新建住宅阳台污水收集网管和附属排水设施建设监管工作,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雨污分流设施齐全。

  (三)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负责制定“污水零直排区”工业企业类单元年度创建行动方案,督促指导创建主体做好创建工作;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根据相关要求对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制定工业企业类“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维管理办法。

  (四)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六小”行业“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并指导经营场所业主规范排水;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六小”行业经营场所、流动摊点等无序排水行为;制定“六小”行业“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维管理办法;督促排水户及时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做好“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中农贸市场的污水设施提升改造工作;着眼源头把控,建立证照联审和双告知制度。

  (六)区教育局:负责做好局属学校和单位的“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和长效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对应行业产权单位“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和长效管理工作。

  (七)区卫健局:负责做好局属医院和单位的“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和长效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对应行业产权单位“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和长效管理工作。

  (八)区商务局:配合做好商业综合体、加油站及其他对应行业产权单位“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和长效管理工作。

  (九)机关事务局:督促政府所属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做好“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和长效管理工作。

  (十)区环境(水务)集团:负责按照长效管理要求组织开展市政排水设施的运维及养护;做好“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中由集团负责的工程项目和委托工程项目的建设或运维工作;建立完善排水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并落实平台数据更新、维护;做好“污水零直排”项目的验收和施工中技术指导工作。

  (十一)区交投集团:负责大型公交车站“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和长效管理工作。

  (十二)有关政府单位:在属地镇街指导下,由各自主管部门负责“污水零直排”改造和长效管理工作。

  (十三)各街道、平台: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牵头本辖区内“污水零直排区”的长效管理工作,牵头制订并落实街道级“污水零直排区”长效管理办法;建立街道层面长效管理机制,负责协调、督促本街道辖区各排水设施管养管理责任单位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排水设施运维及养护;组织指导所属社区开展“污水零直排区”长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辖区“污水零直排区”长效管理的监督考核工作;负责按照长效管理要求组织开展无物业小区的排水设施运维及养护;落实三大类单元网格化巡查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向相应主管单位进行汇报;小区、商铺违规装修、违章排水、无证排水、破坏市政排水设施等问题报属地城管中队进行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是当前及今后几年深入推进“五水共治”的重点工作,是改善全区水环境质量的治本之策,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协同推进。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街、平台,区直有关部门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细化要求、明确分工,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各镇街、平台要在制定方案的基础上再排查再细化,形成三大类建设单元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制定整改计划。坚持部门协同,特别是在“散、乱、污”行业整治工作中要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坚持打组合拳,建设工作与“美丽余杭”、“三改一拆”、“低小散差”整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多管齐下。

  (三)落实要素保障。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区财政要加大资金支持和保障力度。结合“最多跑一次”审批制度改革,对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流程。强化技术保障,住建、环保、水务等部门要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积极引进第三方力量开展建设,大力推广使用排水管道电视检测等探测技术,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长效运维等单位的监督监管。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相关标准与验收要求,确保把建设工程做成放心优质工程。

  (四)落实长效管理。建立雨、污水管网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监管和养护人员,确定管理和养护职责。通过排水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管网改迁、设施移交、业态调整、水量变化等信息进行动态监管。建立排水管理、养护、执法“三合一”联动机制,结合河长制、湖长制,及时发现并查处违章排水行为。落实其他类排水许可批后监管责任,按照排水户批后监管要求开展定期水质监测和雨污分流检查工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建设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涉水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宣传,增强企业商户环保自律意识,自觉履行治水社会责任。加强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平台,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的浓厚氛围。

  XX区“六小”涉水行业“污水零直排区”长效管理办法

  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高水平打赢“五水共治”翻身仗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及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全市“六小行业”排水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相关任务,为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助力城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大力推进美丽温州建设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进一步规范城区范围内的宾馆、餐饮、美容美发、洗浴、洗涤、洗车等“六小”行业的排水行为,在全区开展“六小”行业排水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六小”行业排水户排水行为的管理,提高其依法排污和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污水排放标准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六小”行业排水污染违法行为,严格实施雨污分流 ,落实排水许可制度 ,基本实现城区范围内“六小”行业排水户排水许可全覆盖。同时,建立健全“六小”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改善城区水环境质量,提供保障。

  二、整治标准和要求

  1、对全区所有“六小”行业(小餐饮业<详见附件4>、洗车业、沐浴业、美容美发业、洗涤业、小旅馆业)排水处置措施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排查整治,根据排查结果编制整治项目清单。

  2、所有排水户需按照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取得排水许可证后方可向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污水;所有向市政污水管道排放的污水需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

  3、六小行业内部管网实现雨污分流情况。“六小”行业经营场所排水必须实施雨污分流 ,由经营者自行对经营场所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后,按要求将雨污水排入市政雨污水管网。除天上降水排入雨水管网外,同时将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分离,根据行业特点设置预处理设施,对生产废水进行预处理后达标排放,具体为:

  ①宾馆、酒店等餐饮场所排放的餐饮废水 ,必须按要求设置隔油、残渣过滤等设施 ,不得将残渣废物及油污排入城市雨污水管网。

  ②宾馆、洗浴、美容美发场所需按要求按照规定设置室外毛发聚集井(器),对所排的洗浴废水进行预处理 ,不得将毛发、杂物等排入市政雨污水管道。

  ③洗车行业需按要求在洗车作业区四周设置截水沟、 泥沙沉淀池,对洗车废水及地面径流水进行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沉淀淤泥等固体废弃物,应在洗车场所经营范围内设施规范密闭容器收集并及时清运,不得倾倒于市政雨污水管道;根据洗车场所实际情况,如有必要,需设置隔油设施,对收集的废水进行隔油处理。

  ④针对新兴的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场洗车、 洗涤以及小区地下车库洗车等行业,需纳入整治范围,生产废水需按要求进行雨污分流,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⑤对餐饮聚集区如宵夜一条街、美食城等,在各商家初次隔油处理后,应统一设置管道收集,接入集中隔油池后再接入市政污水管道。

  三、整治步骤

  整个活动时间从 2019 年 7月30日起至 12 月底截止,完成排查,排查率、登记造册率达到 100%:

  (一)制定方案,调查摸排阶段(7月30 日—8 月 30 日)

  制定 “六小行业”排污专项整治方案,建立整治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及时动员部署任务。各镇街(开发区)对全区范围内小餐饮业、洗车业、沐浴业(洗浴、足浴业)、美容美发业、洗涤业、小旅馆业等“六小行业”的所有经营户开展排查。全面开展“六小行业”排污情况排查,重点排查污水是否纳入污水管网、是否污水直排、有无设置截污预处理设施、有无办理排水许可、现有污水管网布设情况等事项,并逐一登记造册,实施销号制度。同步发放“六小行业”废水纳管排放温馨提示、告知书等,制作详细台账。

  (二)自行整改,集中整治阶段(9 月 1 日—10 月 30 日)

  针对摸排过程中发现的雨污合流、污水直排、无截污预处理设施、无排水许可证等重点问题,由各镇街、开发区指派具体负责人员逐一落实雨污分流、截污纳管、设置截污预处理设施等相关措施。督促“六小行业”经营户办理证照合法经营,限期完成废水纳管,并对经营户进行废水纳管、油水分离装置(沉砂池、隔油池)等安装方面的技术指导,对拒不整改的六小行业经营户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废水纳管、设置油水分离装置(沉砂池、隔油池)的“六小行业”经营户依法予以查处。

  (三)查漏补缺,总结经验,(1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各镇街(开发区)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六小行业的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全面完成六小行业截污纳管、餐饮业和洗车行业的隔油池、沉砂池的建成率达100%。同时认真总结整治经验,及时查找不足,对专项整治行动查漏补缺;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开展整治“回头看”,要求经营户定期对隔油池、沉砂池进行检查清洗;建立健全“六小行业”排污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镇街(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六小”行业整治工作,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确保整治工作抓出实效。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镇街(开发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六小”行业整治标准和要求,落实措施,强化管理,定期组织自查自纠,落实整改。

  (三)严格执法,加强监督检查。各镇街(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六小”行业未领取排水许可证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污水乱排偷排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四)广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规范排水的意义,凝聚各方共识,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注重上下联动、内外联动、政企联动、干群联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整合一切资源要素,营造良好氛围。提高行业从业、管理者和广大群众规范排水的意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拒不整改的排水户进行曝光,跟踪报道,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实施。

  (五)各镇街(开发区)自 8 月 1 日起、每月3日前,将《镇街、开发区排水用户统计表》(见附件 1)、《镇街、开发区六小行业整治工作统计清单表》(见附件 2)、《镇街、开发区六小行业排水户问题清单表》(见附件 3)书面反馈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直至整治完成。首次报送时请一并报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XX区“六小”涉水行业“污水零直排区”长效管理办法

  为高水平推进“五水共治”,切实巩固提升治水成果,有效解决“反复治、治反复”问题,进一步夯实“美丽柯桥”建设基础,根据柯桥区2019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柯岩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范围

  以街道为单位,按照工业园区(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等三大类建设单元,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工业园区(集聚区)类: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及其中的工业企业。

  生活小区类:包括新老小区等各类住宅区块。

  其他类:包括工业园区(集聚区)类和生活小区类以外的公共区域及其他产生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如餐饮、宾馆、洗浴、洗车修理、农贸市场、沿街店铺等)。

  二、创建目标

  根据省、市、区关于2021年底前完成的总体要求及2018-2021年分年度建设计划,在我街道2018年污水零直排建设的基础上,结合2019年前阶段排查形成的治理项目清单,按照“项目4月启动,当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的要求,制定攻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力争2019年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度排查

  按照《绍兴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和方案制订技术指南(试行)》要求,以村(居、社区)、工业集聚区、公共区域为单元,系统全面对辖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区块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无遗漏、无盲点。

  1、全面查清工业集聚区、生活小区、公共区域等的截污纳管情况,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调查方案工作的要求,重点查明排水管网、污染源、雨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是否实行严格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流等问题。

  2、全面查清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运行维护情况,会同区排水公司,按照规范排水专项行动整治要求,查明重点区块、重点单位管网是否覆盖、管网是否存在错接、漏接、淤积、错位、破损、溢漏等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

  3、全面查清排污(水)口整治情况,重点查明排污(水)口是否按规范设置、有否存在异常排污等情况。

  (二)制订方案

  在深度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区治水办要求,结合柯岩实际,编制创建调查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

  1、对工业集聚区摸排出来的问题,要对照相应创建标准,制定“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确定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

  2、对各村(居)生活污水纳管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督促村(居、社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3、全面理出全街道区域内的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

  (三)全面整改

  参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有效整治。

  1、深入开展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对确因条件限制难以实施改造的区块、排水户以及计划在2年内拆迁改造的一些区块,应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截污设施,防止污水直排。现有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有条件的必须进行改造。阳台污水合流制的小区应进行分流改造。新建小区必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阳台污水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

  2、全面开展集镇和工业集聚区老旧管网修复和改造,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纠正错接管、改造混接管、疏通淤积管。

  3、深入开展企业内部和工业集聚区雨污分流改造,做到厂区可能受污染的初期雨水、工业废水、生活餐饮污水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流。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废水输送明管化改造。

  4、按照“关停一批、规范一批、整治一批”的总体思路,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和小作坊、小餐饮等其他类创建单元的雨污分流改造。

  (四)加快建设

  立足当前、结合长远,根据实际情况,加快城镇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建设步伐,着力解决部分地区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1、对已建的城镇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要根据规划建设完善配套管网。新建城镇建成区必须实行雨污分流、管网配套。

  2、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优先解决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足的问题,重点区块雨污分流改造与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工程做到同步配套。

  (五)建管并举

  加强对已建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建立完善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管网巡查、检测、清淤和维修等机制,切实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

  1、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机制。

  2、全面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

  3、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工业企业等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污水,并符合排水许可证要求。对于应当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水户,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坚持对水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步骤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4-5月)

  1、按照规范排水行动整治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要求,全面开展地毯式的摸排,并汇总成册。

  2、按照区治水办要求,制定创建总体方案和行动方案,开展层层动员部署。

  3、对工业集聚区、城镇生活小区、公共区域污染源排查工作情况,制定“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确定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

  4、在深度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理出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5-10月)

  从2019年5月开始,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整治工作,确保在2019年10月底前达到创建标准。同时,在总结经验和全面查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确保质量、能快则快”的原则,统筹推进区域内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大力推进精细化截污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新、改、扩建和提标改造,着力深化入河排污(水)口整治。

  (三)迎检巩固阶段(2019年11-12月)

  按照清单化管理、创建好一个验收一个的要求,对照验收标准迎接“污水零直排区”创建验收工作。同时,全面健全落实各类污水收集处理排放设施长效运维机制,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五、职责分工

  街道作为建设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建设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建设项目涉及群众的政策解释宣传工作,做好截污纳管等建设工程的落地保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工程中出现的矛盾和困难,需要区级部门解决的及时做好联系对接工作。成立柯岩街道“污水零直排”建设工作专班,明确任务,细化要求,落实责任,统一协调污水零直排创建工作。

  街道经发办(环保)是工业园区(集聚区)类创建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指导工业园区(集聚区)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指导做好工业园区(集聚区)调查及各类调查记录表的填报,企业管网(污水管、雨水管、废水管)走向图的制作,排污(水)管网的问题整改。负责违法设置排污口的查处和各行业污水进入排水管网前预处理达标的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对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的批后监管,强化对污水预处理设施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工业企业违法违规排污行为等工作。

  街道城建办是生活小区类、公共区域以及其它类创建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指导生活小区、公共区域以及其它类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指导生活小区、公共区域以及其它类创建中的调查及各类调查记录表的填报;生活小区公共区域以及其它类管网(污水管、雨水管、废水管)走向图的制作,排污(水)管网的问题整改。牵头开展城镇生活小区、公共区域以及其它类(六小行业)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规划设计、问题整改、建设养护、排水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排水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指导督促雨污分流和精细化截污纳管的改造提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开展相关设施管网建设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街道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开展公共区域以及其它类沿街店面“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督促做好各店业主的规范排放,排水许可证申领,依法查处违规排放(经排查不附合排放要求整改不到位和未领取排水许可证)的业主、沿河违法建筑的拆除、建设工地违规排水、其他排水户违法违规排水等行为。

  街道治水办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联系联络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基础排查、资料整合汇总、排水口整治等工作;加强与市、区治水办,市、区级各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负责规范入河排污(水)口的标识设置、日常监管和查处封堵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整治整改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是我街道近期“五水共治”的基础性、重要性工程,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组建工作专班,切实抓出成效;各线办(部门)要把“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作为下阶段“五水共治”的重点内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全街道合力,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二)科学谋划实施。各线办(部门)要按照各建设阶段的时间要求,制定攻坚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要求,落实责任,全速推进,在建设过程中新发现问题要及时和线上区级牵头部门对接。坚持线办(部门)协同,特别是在散乱污和低小散行业整治工作中要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坚持打组合拳,创建工作与“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多管齐下。

  (三)强化督查督办。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工作督查的重点内容,对创建工作组织、进度、质量、成效等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督查。要加强对辖区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工作不力、进展滞缓的村(居、社区)、工业园区(集聚区)要紧盯紧跟,切实加强督查督办。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微信、短信、宣传标语等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志愿者队伍参与创建活动。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创建工作。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企业商户环保自律意识,自觉履行治水社会责任。加强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平台,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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