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2020年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教育动态  点击:   2021-01-26

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用法治理念凝聚共识、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县发改局2020年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为主线,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新局面,为新时代随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到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县建设实际成效。(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依法防控的正面宣传,精准引导舆论,全面提高依法防控、精准防控、依法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3.严格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决定》以及省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即将通过的重大决定,对疫情期间发现的制度漏洞和机制缺失进行修改完善。及时评估疫情处置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提高疫情防控制度体系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4.在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须品生产流通、应急保供、价格监管、野生动物保护和交易监管方面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治阻挠破坏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学复课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5.做好疫情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和多元化解工作。依法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政务服务工作,围绕“六稳”、“六保”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企业税收减免、金融支持、企业用工政策的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科技和经信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金融办)

  6.依法做好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保供调度,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针对复工复产、劳动就业、民生保障、疫情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等有关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有效法律援助。(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及相关单位)

  二、健全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体制机制

  7.切实做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19—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19—2025年)》的宣传,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

  8.推动落实《湖北省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办开展的法治督查,力促县域内党政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

  9.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重要法治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以及重要法治信息报送制度。(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等各司法执法单位)

  10.加强对乡镇和县直单位法治工作的指导和督察。指导乡镇进一步规范法治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构建上下贯通、高效协同的工作体系,发挥法治机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谋划、督促落实作用。加强对县直单位法治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联系机制》。(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

  11.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宣传工作。紧扣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整合各类资源,创新手段方式,提升全面依法治县宣传效果。(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

  12.对标对表市法治绩效考核办法,做好法治绩效考核日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

  三、为重大发展战略提供优质高效法治保障

  13.围绕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统筹各方力量做好专项法治保障,为推动随县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法治动力。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探索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容审慎监管。开展政府违约失信问题整治,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科技和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

  14.涉企政策制定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法治体检”服务民营企业常态化制度化。甄别纠正涉企错案,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司法局、县工商联参与)

  15.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参与)

  16.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服务县委依据党内法规管党制党要求,推进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

  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17.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的作用,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18.完善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深化证明事项清理,持续开展“减政便民”和减政放权工作。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中介收费清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和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参与)

  19.做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建设,推进行政执法网上办案,配合实现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政府相关部门)

  20.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检查验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高危行业领域重点监管相结合,探索联合惩戒和“红黑名单”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检查评估。(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直相关部门)

  21.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执法,化解行政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功能和作用。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点评“三合一”活动。(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政府相关部门)

  22.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迎接市委依法治市办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督察和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司法等专项督察。将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县委年度督查工作计划。(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

  五、统筹推进政法领域各项改革

  2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细则》,全面推进政法领域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24.根据上级要求,推进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公安、法院、检察院执法勤务、警务技术职级序列改革,积极推动落实职务职级类别公务员待遇。发挥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作用,深化执法司法公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25.落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刑事速裁工作机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推动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落实。加强对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研究。(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6.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责任单位:县法院牵头,县司法局参与)

  27.持续推进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着力做好检察公益诉讼与政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衔接。建立健全我县公益诉讼赔偿的相关机制,促进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公共利益的及时修复和改善。(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

  28.继续深化受立案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改革,分类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9.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执行上级制定的社区矫正各环节执行标准,扩大社区矫正社工的覆盖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执业行为监管,扎实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参与)

  30.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与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建设,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持续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千案化解”行动。扩大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引导更多民商事纠纷以非诉方式解决。(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参与)

  六、开展多形式多领域全方位依法治理

  31.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宣传养老、教育、就业、婚姻家庭、房屋买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参与)

  32.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县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学法用法。开展青少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动,组织“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自查和总结验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法学会、团县委、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参与)

  33.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突出做好涉港国家安全立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开展法律宣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直各部门、各镇场)

  34.落实社会矛盾排查预警、社会治安防控、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深入开展“访议解”、“逢四说事”、“党员干部下沉社区”等活动,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35、开展县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加强乡镇政法办、综治中心建设,进一步发挥乡镇政法委员作用,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36.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中的保障作用。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倾斜。(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民政局)

  37.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清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司法局)

  38.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推进解决执行难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多部门多地区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发改局、县金融办及县直相关部门)

  39.强化金融监管和执法检查职能,完善信息收集、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实施金融风险全链条管理。(责任单位:县金融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参与)

  40.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认真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审查工作,把好法律职业准入关。加强法学会建设,推动法学理论研究。(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参与)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负责2020年工作要点落实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协调小组要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推进相关领域分工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镇(场)、景区、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做好情况调度、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等工作,有关情况汇总报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县发改局2020年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发挥法治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党依法治县,依法执政能力,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提升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满意度、获得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大力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分层次对党员干部开展教育培训。(牵头单位:党委;责任单位:各党支部、各岗位、所、队)

  (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责任单位:市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岗位;配合单位:各岗位、所、队)

  (三)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统筹谋划。召开县局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和吴忠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成效,对2020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岗;配合单位:各岗位、所、队)

  (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责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部署开展法治督察,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牵头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岗;责任单位:各所、队)

  (五)完善县局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工作制度,推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发挥好协调、督促、检查、推动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岗;责任单位:各岗位、所、队)

  二、围绕重点工作,服务改革发展

  (六)努力为重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科学布局制度建设、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的重大任务,加强全面依法治县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协调,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升级、深化改革创新、统筹城乡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岗;责任单位:各岗位、所、队)

  (七)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治区“1+16”政策和吴忠市25条措施,优化市场准入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持续推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巩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信用监管体系,探索“互联网+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牵头单位:市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单位:各岗位、监督所、综合执法队)

  (八)加强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落实“四个最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探索建立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机制。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监管。(牵头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岗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单位:各岗位、所、队)

  (九)提升脱贫攻坚法治保障水平。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中的保障作用。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有效惠及困难群众。(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岗位,所、队)

  三、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制定《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划出时间、明确路线图、压实责任人,开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新局面(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岗;责任单位:各岗位、所、队)

  (十一)加强法治建设督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将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县局党委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对各岗位、所、队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岗、政策法规岗;责任单位:各岗位、所、队)

  (十二)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全面实施。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广使用,完成与其他信息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共享,推进行政执法治理能力现代化。(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岗;责任单位:各岗位、所、队)

  (十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加大在综合执法改革领域衔接方面的研究探索,进一步理顺综合执法体制。(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岗位、所、队)

  (十四)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举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岗;配合单位:各岗位、所、队)

  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治县群众基础

  (十五)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认真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岗、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岗位、所、队)

  (十六)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诚信档案在公务员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责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跨部门惩戒制度。(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岗;配合单位:各岗位、所、队)

  (十七)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岗位、所、队)

  (十八)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制度,探索专业调解和第三方调解机制。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责任单位:各岗位、所、队)

  (十九)加强新时代法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部门干部和人才常态化交流机制。重视法治素养的选人用人导向和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岗位、所、队)

  县发改局2020年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精神,根据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贺兰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义

  依法治县是促进我县跨越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必然趋势,是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战略措施。要实现富裕、幸福、和谐、美丽贺兰,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的宏伟目标,就必须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和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为指导,按照“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干部自觉学法守法,提升依法办事能力,推进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依法行政管理,加强重点秩序整治,加强社会法制建设,为确保我县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以每周二、周五例会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及系列讲话。同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列入到干部日常学习考核中,提高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

  2.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应对新冠肺炎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依法防控、依法治理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重要任务、疫情防控的重要保障、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从执法、守法、普法各环节发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3.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及时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年终述责述职述廉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总结归纳年度法治建设经验,推动依法治县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4.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扫黑除恶三年为期目标,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运用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投入到线索举报中,形成“全民参与扫黑”的大格局中。经常性深入管辖企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发现在企业、村、社区有黑恶势力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确保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5.精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围绕当前经济条件下我县企业所面临的新问题,提升企业服务、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清理涉企收费、中介服务、证明事项,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持续推进清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同时完善信用监管体系,探索“互联网+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全覆盖,高质量优化营商环境。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6.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进一步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细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提高领导依法决策、依法执法、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正式在编干部积极参与行政执法考试,督促全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7.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实施步骤,对照创建指标体系,查漏补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配合县法治办做好自治区、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测评工作,整理好各类考核档案,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五年任务。

  8.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严格执行《贺兰县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治县群众基础

  9.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普法力度。认真开展12·4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切实将法律送万家。同时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及《贺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按任务、按时间节点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为“八五”普法的启动打好基础。

  10.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形成政府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格局。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落实“双公示”制度。同时全面归集、公示和应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制定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信用建设工作细则,加大对失信违约行为的曝光力度,促使全社会的企业和个人自觉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认识到依法治县工作的意义,把依法治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局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落实,带头抓好依法治县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郁氛围。加大对依法治县工作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宣传依法治县的意义、任务和工作重点,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投入到依法治县工作中来,努力扩大法治工作的群众基础,为依法治县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谐氛围。

  (三)加强检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局党委要加强对依法治县工作的督促,不定时对依法治县工作进行检查,促进依法治县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推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县发改局2020年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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