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四篇

用考关注  点击:   2022-06-06

意识是人脑对大脑内部和外部表征的意识。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的文章4篇 ,欢迎品鉴!

【篇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特与各二级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对本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各党支部书记担负第一责任,并按照《中共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责。
  3、各党支部每年至少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局党委报告,党支部书记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
  5、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到基层。
  6、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坚持开展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内容的党建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建立个人学习档案。
  7、局属二级单位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二、奖惩规定
  本责任书规定的责任职务,列入各单位的目标考核,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对于在此项工作中积极主动,能很好完成工作任务的,作为评优选先进的重要条件;对在此项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在全局通报批评,因措施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组织要求
  1、本责任书的责任目标执行情况的考评,由局办公室在局年终目标考核中统一进行。
  2、本责任书长期有效,如单位负责人有人事变动,由接任人继续履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一份,办公室一份。

【篇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校党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总支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总支、各支部对所管辖范围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总支书记担负总支第一责任,党支部书记担负支部第一责任,行政单位负责人担负本单位第一责任,教研室主任担负本教研室第一责任,总支宣传委员担负直接责任,其他委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3、总支、各党支部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各级党组织书记、领导干部及委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总支、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上级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求,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目标责任,传导工作压力。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5、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总支、各党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全面普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6、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总支(支部)中心组思想理论武装工作,总支(支部)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加强在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理论学习,坚持开展月月主题教育活动和党日活动,建立健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长效机制。

  7、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报等新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本单位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树立新风尚。

  8、教师应坚守好课堂教学的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做到:(1)决不发表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

  (2)决不散布各种攻击诽谤党的领导、抹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论;

  (3)决不散布色情淫秽信息和内容;

  (4)决不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

  (5)决不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

  9、建立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稳定大局。

  10、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单位特色,优化、净化文化环境,打造文化精品,提供优质文化服务。

  11、积极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把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学全过程活动,开展文明创建公益活动。

  12、总支、支部、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校等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

  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

  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

  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

  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13、本责任书由总支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

  14、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下次责任书签订之日止。

  总支书记(签字):

  总支委员、支部书记(签字):

【篇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特与各二级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对本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各党支部书记担负第一责任,并按照《中共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责。 

  3、各党支部每年至少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局党委报告,党支部书记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 

  5、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到基层。 

  6、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坚持开展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内容的党建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建立个人学习档案。 

  7、局属二级单位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二、奖惩规定 

  本责任书规定的责任职务,列入各单位的目标考核,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对于在此项工作中积极主动,能很好完成工作任务的,作为评优选先进的重要条件;对在此项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在全局通报批评,因措施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组织要求 

  1、本责任书的责任目标执行情况的考评,由局办公室在局年终目标考核中统一进行。 

  2、本责任书长期有效,如单位负责人有人事变动,由接任人继续履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一份,办公室一份。 

【篇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宿迁市委关于《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基层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主动权,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1.建立集体领导、分工明确、执行有力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对本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定期分析支部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及时向校党委报告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落实党支部班子和支部书记承担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抓好加强理论武装、舆论引导、网上宣传引导、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以及加强所属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等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工作,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认真落实党支部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分析研判、及时了解掌握本支部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支部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至少形成1份分析研判报告。

  4.加强理论武装。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到基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健全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加强党员、教职工的理论学习,建立学习长效机制。

  6.加强舆论引导。各支部要围绕校党委(学校)和支部(部门)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策划开展正面宣传,积极为重大主题宣传提供报道线索;建立本支部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相关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维护稳定大局;加强网上宣传引导,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7.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本支部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微信平台等新兴媒体,积极对外宣传本支部在教育、教学、科研、师德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更好地宣传本支部的好人好事。

  8.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制定支部学习计划,按月组织开展党员政治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加强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教育,以此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的约束和监管,对错误思潮和言论自觉抵制、积极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通过政治学习,加强全体教职工的政治觉悟和师德修养;通过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引导团员青年和广大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支部要结合支部特点,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打造支部品牌活动、特色载体。

  9.大力开展良愿文化教育,充分发挥文化育人、活动育人的作用。

  10.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引导广大家庭和社会各方面主动配合学校教育,以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社会风气巩固学校教育成果,形成家庭、社会与学校携手育人的强大合力。

  1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各支部要制定所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机制,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要及时报备;社团活动开展规范;积极参与“扫黄打非”工作。

  12.切实做好因公出国出访前后的思想教育和沟通工作,规范出访期间公务活动言行。

  13.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监督检查。各党支部每半年向校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党支部领导班子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校党委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职责,全年就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安排1次全面督查,并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及时开展专项督查。

  14.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班子实绩考核,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在目标考核中的比重占到10%以上,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占到25%以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评价、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15.严肃追责问责。有违反上述情况及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校党委及上级部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16.本责任书的执行,由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党支部负责人如有变动,本责任书由继任者继续履行,确保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在支部得到坚决贯彻落实,保证不发生意识形态事故,做到守土有则、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中共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党委________党支部

  党委书记(签名):党支部书记(签名):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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