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12345市民热线获悉,针对前述情况,武汉江岸区相关街道针对辖区路段的小广告进行处理,联系单车公司进行清理;黄浦路段另一侧劳动街道也安排人员(对小广告)进行初步清理,并联系共享单车公司加强共享单车清运工作。由于共享单车流动性较强,机动性较大,下一步劳动街道将加强巡逻,并对共享单车督促清运。
针对前述情况,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澎湃新闻,行为人在共享单车上肆意贴小广告,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据此,行为人会面临行政处罚。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还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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