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卷语文】2011年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资讯  点击:   2018-10-08

2011年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资金收付中心工作人员6名、在地统计调查中心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招聘岗位见附表。
  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抚顺市辖区户口;
  2、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及其它条件;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确认。
  2.交纳考务费每科50元,带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1年2 月 22 日— 2 月24日。
  4.报名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县政府一楼西侧)。
   (二)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不审查报考资格,由考生根据《招聘简章》认真填写报考信息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报考人员要与所报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核实,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3月3 日,考生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领取准考证。取准考证时要仔细核对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考场号和座位号。
  (四)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的3倍时,将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
1. 笔试内容
     财政资金收付中心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知识》;
     在地统计调查中心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合并在一张卷纸上,满分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50分,《申论》满分50分)。
  (2)、专业考试:考试内容为财会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发布和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评定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低于3倍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均通过抚顺人事信息网、抚顺人才网清原县分站(http://www.fsrc.com.cn/XQRSJ/qyx/index.asp)
  4.资格审查与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人选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面试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统一向社会发布。

 

  五、体检、考核、公示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比例为5:5。财政资金收付中心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在地统计调查中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核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顺人事信息网、抚顺人才网清原分站(http://www.fsrc.com.cn/XQRSJ/qyx/index.asp)


  六、聘用
   对公示无问题或虽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 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招聘信息及职位代码表附后。
  咨询电话: 3022080   
    
   

附件:职位代码表



【2011年辽宁卷语文】2011年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https://m.bjyld.com/gwy/120225/

推荐访问:清原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相关文章
推荐内容
上一篇:【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佛山市南海区环境技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下一篇:【广西运输管理局网站】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招聘新闻宣传专职人员公告
Copyright 月亮岛教育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