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重点知识归纳】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重要知识点

备考经验  点击:   2018-08-05

  多背诵重要知识点,有助于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这门科目的备考。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重要知识点,以供考生复习。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重要知识点(一):课程改革目标

  (一)指导思想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总体目标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大举措。“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核心价值追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要体现时代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具体目标

  1.倡导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

  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2.重建新的课程结构

  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3.体现课程内容的现代化

  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4.倡导建构的学习

  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5.形成正确的评价观念

  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6.促进课程的民主化与适应性

  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练习题

  简答题: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六项具体目标是什么?

  参考答案: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是:

  (1)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变,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生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2)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3)密切课程内容与生活和时代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

  (4)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5)建立与素质教育理念相一致的评价与考试制度。

  (6)实现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重要知识点(二):教师的含义性质

  (一)教师的含义

  1.“教师”名称的起源

  “教师”的名称,起源于军官,“师”最初是军官的称号。“师氏”:高级军官;“大师”:比“师氏”更高级的军官:“师某”:以“师”和军官的人名连称。西周时担任国王警卫队长的师氏、保氏,除了负责警卫、随从等大事,还兼管贵族子弟的教育工作。由于贵族子弟要成为未来的统治者、军队的骨干,因此军训就成了教学内容的重要方面,自然,教官也就由师氏来兼任了,久而久之,“师”就转为教育者的称呼。后来担任教育工作的职官也都可以称“师”。

  2.教师的含义

  从广义上讲.凡是把知识、技能和技巧传授给别人的人,都可称之为教师。从狭义上讲,教师指经过专门训练,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门人员。

  (二)教师的性质

  1.教师是专业人员.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的职业

  1994年实施的《教师法》第一次从法律角度确认了教师的专业地位。教师职业属于专门职业,教师跟律师、医生、会计师、工程师等一样,是一类从事专门活动的专业人员。

  2.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以教书育人为目的的职业

  教师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教师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履行教育教学工作,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这也是教师最本质的特征。

  练习题

  【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自( )起施行

  A.1994年1月1日

  B.1994年9月10日

  C.1993年11月1日

  D.1995年1月1日

  答案:A。

  【单选题】教师职业属于(  )。

  A.从属职业

  B.社会职业

  C.私人职业

  D.专门职业

  答案:D。教师职业属于专门职业,教师跟律师、医生、会计师、工程师等一样,是一类从事专门活动的专业人员。

  【单选题】教师的根本任务是( ),全面实现教育目的。

  A.关心学生的学习

  B.教书育人

  C.班主任工作

  D.教学

  答案:D。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重要知识点(三):小学教育的特征

  (一)全民性

  小学教育的全民性,从广义上说,是指小学教育必须面向全体人民。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彻底扫除文盲,从整体上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从狭义上讲,是指小学教育必须面向全体适龄儿童。小学教育的全民性是世界各国教育改革的共同趋势。

  (二)义务性

  小学教育面向全体适龄儿童,任何未成年的公民,不论其种族、民族、性别、肤色、语言、社会经济地位的差异(智能及身体状况不允许的例外),只要达到一定年龄,都必须接受小学教育。因此,小学教育在整个教育中具有义务教育的性质。

  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是指依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

  1986年通过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该法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一项重要的教育法,标志着中国已确立了义务教育制度。虽只有18条,但“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从此成为法定义务,因此,此法的制定也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2006年6月29日,在我国已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再次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新《义务教育法》”),对我国义务教育制度进行重新思考和定位。该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由此拉开了我国义务教育向着均衡、公平方向快速发展的序幕。

  练习题

  【单选题】我国义务教育的对象是( )。

  A.儿童

  B.少年

  C.适龄儿童和少年

  D.适龄儿童和青少年

  答案:C。解析:义务教育是指国家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都必须予以保证的带有强制性的国民教育。小学教育在义务教育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普及性、基础性、强制性。

  (三)全面性

  小学教育是向儿童实施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教育。小学教育既不是就业定向的职业技术教育,也不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专业教育。它是面向全体儿童实施普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在此基础上发展他们的能力,培养他们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提高他们的身体心理素质,使他们具备国民应有的一些基本素质,为他们进一步深造创造条件。小学教育是向全体儿童进行的最基本的知识、技能教育,帮助他们学会如何做人,奠定学习、生活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讲,全面性是专业性的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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