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信访工作的建议(通用9篇)

教育动态  点击:   2023-02-16

信访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信访工作的建议(通用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信访工作的建议篇1

  (一)坚持服务大局,主动承担维护稳定的任务。信访举报工作在完成反映信访情况、解决信访问题两项主要任务的同时,必须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服务于和谐社会构建、促进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解决违背科学发展而带来的损害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执政形象和执政根基的不稳定因素,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只有如此,信访举报工作才能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也只有明确了这一方向,才能从容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重视源头治理,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预防。信访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发生在基层。基层工作既是群众上访的源头,又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一是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逐步建立和开通举报网站,畅通双向反馈渠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要转变工作作风。力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下到基层,深入到问题多、群众信访活跃的重点村组、重点上访对象、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等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三是要力争就地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也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尽快加以解决,对群众要求处理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得到解决。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处理,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合法、有效地解决。四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信访的苗头和隐患。五是要健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村、社区信访工作信息员网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前位哨”、“电子眼”,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信访信息,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三)更新工作理念,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众来信、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干部的提醒、警示。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认真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带着深厚感情,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妥善处理每一件可能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信访问题,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引发群众信访。

  (四)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度,是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强化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职能的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不断与时俱进的重要举措。结合《信访条例》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访责任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对移送的信访举报件要建立反馈制度,对交办、转办的重要举报件要建立好档案并加强督办催办。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问题要认真处理,并按照要求及时反馈。对署名举报的,按要求进行限期回复。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和制约,努力推进信访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完善科学规范的信访处理程序,形成信访工作合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使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和处理更规范、更有效。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素质能力。信访干部的素质决定着信访举报工作的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是完成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各项任务的组织保证。信访干部要联系信访举报工作的实际,牢记宗旨,增强群众观念,认真学习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及金融、科技、法律等知识,更新观念,不断探索深化信访举报工作的新思想、新途径,不断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疏导群众、综合分析的能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建议上级采取多种形式对县级基层从事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处理信访举报工作能力;强化硬件设施建设,在上下级部门之间建立信访举报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处理信访举报的科技化水平;对信访举报办理时限进行科学规范,比如书记、市长信箱的督办件,有的反映的问题量大而复杂,调查处理需要一定过程,在规定的10天内是难以或无法完成的,需要上级机关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解决。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对浦东新区惠南镇和新场镇信访工作的现状调查

   近年来,浦东新区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信访稳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思想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班子领导亲自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亲自过问、处理重要信访问题。从浦东新区惠南镇和新场镇的情况看,集体上访、进京上访、联名信访总量逐年下降,各类信访积案逐步得到了化解,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的认知度进一步提高。据统计,新场镇连续七年保持“三个零上访”(无进京上访、无到市集访、无非正常上访)的实绩,2012年1—10月份的信访量为518件/1219人次。现已化解440件,化解率为85%。惠南镇2012年1—11月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邮件、来访1097件,同比下降3%。来访603批1984人次,同比分别下降3.5%和40.7%,未出现到市、区集访件,各类信访件的办结率为100%。2012年惠南镇被评为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荣获信访稳定工作优秀组织奖。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浦东新区共有12个街道24个镇,基层街镇都设立了信访办,主要职责为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街道领导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街道领导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并对本街道其他工作部门和居民区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二、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

   (一)当前浦东新区信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一,是信访对象多元化。信访群众涉及各个领域,个体与群体并存。无理访、缠访等无序上访现象频频发生,扰乱了信访秩序。主要表现为:一是恶意上访屡劝不止,部分上访人不单纯为了反映和解决问题,而是企图扩大事端,给政府施加压力;二是越级上访较难控制,部分信访人“唯大唯上”,热衷于找上级部门、“大领导”;三是上访人的违法行为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很大容忍,事后未对其严肃依法追究,助长了无序上访的气焰。

   第二,是信访内容复杂化。信访案件诉求出现多样化,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并存,同时还有一些合乎情理,但在现行的法律、政策框架内暂时无法解决的诉求。一些化解责任主体不属地或化解主体交叉,且缺乏政策支撑的疑难复杂矛盾一时难以解决。

   第三,是信访形式多样化。信访的规模、手段、方式都发生了变化,从书信、电话、走访到领导信箱、电子邮件等网络信访形式同时出现。正常上访与非正常上访并存。个别信访老户聚集上访的现象较突出。重复信访、集体上访、进京上访,甚至无理访、缠访、闹访仍时有发生。

   第四,是街镇基层信访矛盾集中化。主要集中在征地动迁、村队建制撤销、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经济问题等;城市管理和社会保障类矛盾,如:违法建筑拆除、市场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农民工权益维护、劳动社保、小区物业管理、业委会矛盾等。

   (二)浦东新区信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之原因分析。第一,是利益关系的调整。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农民建房等一系列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日趋突出,这些问题只能在发展中逐步解决,而群众要求解决的心情极为迫切,这两者的矛盾给信访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一些人对改革带来的利益调整难以适应,形成攀比心态,对发展中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不断信访。同时,群众习惯于通过行政手段解决问题,不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信访人往往信“访”不信“法”,认为越到上面越管用、越是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越管用。有个别信访人干脆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和“法不责众”的心态,动不动就闹访、缠访和集体上访。

   第二,是信访体制的缺陷。信访在计划经济时代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的一种有效手段曾发挥过较好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这种司法架构外解决社会矛盾的渠道已突显出诸多问题。实践中,在“花钱买平安”、“稳定压倒一切”的口号下,因为有领导包案处理、信访工作量化考评以及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等制度,信访工作人员通常突破一定的政策规定来满足信访人的非份要求,从而达到息访的目的。用这种非法治化的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容易使信访人无限滋长信访利益诉求,造成基层陷入不计行政成本地去做劝返接回稳控这一死循环。

   第三,是信访部门职能不清。信访事项涉及方方面面众多部门。目前,除各级党委政府的信访机构,还有人大的信访机构、法院的申诉机构及公安专设的信访科室等。由于不同部门对同一信访事项介入力度与处理方式存在差别,很容易出现不同的信访结果,由此增加了各信访部门间矛盾,同时使信访人对信访部门产生不信任。信访的职能归属不清必然带来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的问题,而职能交叉意味着职能真空,谁都有权管的事谁都可以借口推脱。 第四,是信访干部激励机制未真正形成。由于信访工作的特点,信访干部在履行“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职责同时,还要同时承受来自领导和群众的压力以及外界不理解信访工作的压力,常年没有公休日节假日,劳身又劳心。加之近年来,信访干部出口不畅,基层信访干部的提拔、交流使用力度不大。长时间在这种环境下工作,信访干部无法保持过硬的心理素质,部分信访干部缺乏工作热情,上进心不足。

   第五,是信访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就个别部门而言,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作出决策部署前,没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忽略了群众的感受和心理承受能力。在工作实施过程中,程序不规范、不公开,工作方法简单,操之过急,引起群众不满,容易引发群众信访。就信访干部个人而言,一是深入做群众工作的理念不强。少数干部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个别信访干部遇到问题不主动与群众沟通,对群众不做必要的说服、疏导、解释工作,有的甚至纵容群众到上级反映问题。二是法治观念意识有待提高。部分信访工作者凭经验处置信访案件,忽视法律法规政策底线,认为“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而结果往往是化解一个,涌现一批。三是运用科学化手段处置矛盾不多。面对矛盾日益复杂化、多样化,基层干部在处置手段上少有创新性、甚少运用科学化理念处置信访矛盾。四是自身准备不足、认识不充分。当前有些上访人也在研究法律法规、政策条例中的漏洞,而部分基层信访干部往往还片面认为上访群众不懂法、只会瞎胡闹,造成工作的被动。

   三、探索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新思路

   (一)加强领导,夯实基础。明确党政“一把手”对信访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完善信访工作效能评估体系和建立巡回接待制度,继续把信访工作各项指标作为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特别是基层党政正职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与此同时,要加大疑难复杂信访矛盾的化解工作力度,深化领导包案制,形成“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和“包协调处理、包督查督办、包教育稳控”的工作模式,构建“一把手重视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协管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将“亲自调查研判、亲自制定方案、亲自跟踪督办”贯串于矛盾化解的全过程。

   (二)教育为先,稳控到位。要以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将宣传教育、规劝疏导融入信访接待、办理之中,消除群众对信访认识上的误区,引导涉法涉诉矛盾通过人民调解、行政执法以及诉讼等途径在法治框架内得到妥善解决。对那些诉求不合理或漫天要价、反复信访、缠访、闹访的个案,在教育、疏导无果的情况下,启动信访核查终结程序,依法办事。对一些化解责任主体交叉、复杂及缺乏法规政策支撑,且一时难以化解的信访矛盾,在解决信访人生活实际困难的同时,应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落实稳控措施。

   (三)控源治本,防患于未然。一是建立以信访评估为核心的信访工作预防机制,坚持把信访评估贯穿于决策实施和项目建设的始终。二是以“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为原则,进一步完善经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同时要认真梳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对一些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小的成本予以化解。三是进一步依托“矛盾不出村(居)委”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基层信访接待站的作用,依靠信息员网络队伍,及时掌握信息,建立一套“情况一线掌握、初信初访一线解决、矛盾一线化解”的工作制度,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办结率和化解率。同时,逐步推行基层信访代理制,运用群众与基层接待员签订信访代理委托书等形式,由信访代理人代为反映、负责办理,实现被动接访向主动代理、过激信访向和谐信访的转变,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四)整合机构,纳入法制轨道。有必要将信访、司法、综治等机构合并为一个机构,并配备相应公职律师机构,形成统一完整的政府司法行政构架。公职律师没有利益关系的驱动,一般预先告之信访人诉讼风险,并多采取非诉和解、诉讼调解的工作方式,即使调解不成,对判决结果信访人也有心理准备,不致于事后采取极端行为。既有利于将大量信访问题引向法制化解决轨道,又有利于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使得行政行为在法律上获得一定的保障而更具可行性和实效性,并有利于司法公正,增强司法的公信力。在实际工作中,信访渠道相对于法律渠道解决社会矛盾成本更低,为此,可以适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除向来访者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外,甚至可以减免诉讼费,把信访问题引导到正常的司法框架内解决。

   (五)梳理制度,取长补短。鉴于“包案制”、“考核制”、“终结制”的利弊两重性,建议“取长补短”,一方面保留并发挥这些现行机制的积极因素;另一方面对于消极的因素要采取措施予以抑制和消除。对于“包案制”,可以淡化“领导”概念,弱化“特效”作用,同时,适当减少区级以上主要领导的包案数。对于“考核制”,要更加合理地设置考核标准,不搞排名,但可实行“末位通报制”,并与年终考核相挂钩。对于“终结制”,由于实际效果不是很好,故建议慎重为之,尤其在终结对象的选择上要突出“典型”和“铁案”因素。

   (六)强化作风,打造队伍。强化作风是提升信访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保障。信访工作直面群众,信访干部一言一行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要切实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等群众观点,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加强学习是提升信访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通过学习,摆脱思维束缚、增强创新意识、破除“能力恐慌”,在学习中把握规律、掌握方法、提高认识、掌握技能。

   (七)组织培养,调动积极性。信访部门是培养和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和平台。要建立健全信访干部的选拔、交流、提升和使用机制,确保进出有序和良性循环,使信访干部队伍的年龄、职务结构更加合理,知识、能力和水平更加适应形势。要切实从政治上关心爱护每一个信访干部,加大信访干部交流使用力度,对表现突出的信访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始终保持信访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鉴于基层实际情况,建议年轻干部在信访平台锻炼时间不宜超过3-5年,应适时轮岗或提拔。

    

对信访工作的建议篇2

  环境信访工作直接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信访调查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新形势下我局的环境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但距人民群众对环境信访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一、环境信访面临的问题

  一是来信来访不仅数量增多,而且许多问题不是生态环境部门一家能解决的,需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解决;二是城市规划的不合理布局促使环境信访日益增长,商用住宅楼存在商业、餐饮、办公等情况,这些行业在日常经营中存在油烟、污水、噪声等相关问题。

  二、环境信访问题的建议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环境信访工作包括面广,各行各业都包含其中,依法行政是环境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要具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及法律知识是对每一个信访工作人员的要求。二是源头预防治标更治本。环境信访问题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要加强信息研判从源头降低环境信访数量。三是加大有奖举报宣传力度,有效提高信访工作透明度。

对信访工作的建议篇3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利益格局不断调整,民生问题得到了很大改善,但引发的信访问题也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如何及时化解调处信访案件,使上访人“息诉罢访”,成为摆在信访工作者面前的一大工作课题。我结合从事信访工作八年来的实践,就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新时期信访工作的特点

  1.信访对象多元化。

  过去信访主体多为农民,包括优抚对象、贫困户、老幼病残等一些弱势群体,现在随着改革的深入,城镇居民的信访日趋增多,涉及到下岗职工、被拆迁户、退役士兵、离退人员、特殊群体等。

  ?2.信访内容涉及层面多。

  信访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触及的层面不断增多,既有社会矛盾、经济矛盾,也有体制矛盾、观念矛盾。反映的内容主要有企业改制、就业安置、劳动医疗保险、征地拆迁、讨薪、社会保障、涉法涉诉、涉军问题、贪污腐败、村双委选举等。????????

  3.非正常上访增多。

  一些上访人不再限于传统的信访方式,采取非正常的方式反映问题的情况日益增多。如在重大活动、上级领导下基层时打横幅、呼口号、下跪、拦车、闯会场、围堵办公场所等,有的甚至到XX大使馆“告洋状”,以此要挟政府,达到个人的目的。2011年冬季,发生十余起外地农民工因讨薪问题,围堵XX市委、市政府门口事件。

  4.集体访多,规模大。

  集体访近年逐年增多,而且群体也越来越大。2011年,XX市集体访有100批次,同比增长30%。这些群体有农民工、城镇退役士兵、离退人员、原农村电影放映员、民办教师等。这些群体访的的特点是组织性强,人员众多,动辙几十人上访,有时甚至几百人上访,不乏别有用心的人,在其中煽风点火、起哄,场面难以控制。

  ????????5.调处难度大。

  经过近来的不断的努力,使绝大部分信访案件都得到了有效化解,但遗留下来的一些积案化解难度比较大。一些是涉及体制性的问题,上级缺乏相关政策,本地处理又不敢乱开口子,对这类案件多采取做思想疏导工作和稳控的措施。如原电影放映员要求办理养老保险问题的案件就是此类案件。一些案件是是由于现时条件不具备,无法满足上访人的要求。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要求落实相关待遇问题,由于XX财力有限不能满足上访人要求,导致多年来,这一群体不断上访。有些信访问题本身情况比较复杂,加之时间跨度长,经办人员变故多,档案资料不齐,甚至有的已经遗失,给调查取证、调解处理增加了难度,很难使来访者满意。

  二、信访产生的原因

  1.部分群众法治观念淡薄、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

  一些群众文化水平低,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当遇到问题时,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有的甚至不知道去哪个部门反映,往往采取上访的方式解某某。一些群众在思想观念上有误区:一是唯上意识。有了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某某问题。二是过分看重眼前利益。国家的一些重点项目、城市建设等一些公益事业推进过程中,触及到部分群众利益时,个别群众过分看重眼前利益,提出过高的要求,在少数人的带头和鼓动下,参与上访。三是信“闹”不信“理”。一些群众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反映的问题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某某,小闹小解某某,不闹不解某某”。四是信“访”不信“法”。认为政府权力大,政府“管”法院,能够改变法院判决,甚至可以代替法院执行,遇到本来该由司法部门处理的问题,他们却采取上访的方式,让政府去协调解某某。

  2.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

  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有的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徇私情、打击报复,导致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答复,被迫走上访路。

  3.农村“两委”班子弱。

  部分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无法正常发挥组织、管理作用,群众反映问题无人理,无人管,无人解某某。有的农村干部不注意工作方法,态度生硬,方法简单,导致矛盾升级,范围扩大,简单问题复杂化。

  4.改革推进中,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不完善。

  随着改革力度的加大,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不断暴露出来,而相关法律法规政.和策不健全、不完善、不配套,难以适应当前的形势。如征地补偿、拆XX置、职工下岗这置等问题必然涉及到各种利益的再分配再调整,而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跟上,使一些问题的处置缺乏相关依据,有很大的随意性,引发信访。

  三、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要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必须克服和纠正信访工作只是信访部门的事的狭隘观念,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即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各职能部门广泛参与、社会组织积极配合,各负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把有可能引发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减少上访,在改革的不断推进中,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

  信访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它一边连着党委政府,一边面对群众,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情雨表”,是促进社会和谐的“调节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稳定器”。各级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各单位一把手是信访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党政副职“一岗双责”,要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到人,追究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治本控源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前提。

  一是深入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要按照“抓小、抓早、抓苗头”的要求,做到全覆盖,乡不漏村,村不漏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跟进化解措施,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限期解某某。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相关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宗旨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意识,使群众的合理诉求解某某到位,服务到位,从源头上减少群众信访案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通过开展《信访条例》宣传和法制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方式表达访求。

  四是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重大决策、重大工程立项前,首先要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做到凡有明显不稳定风险的决策不出台,绝大部分群众不支持的项目不立项。

  3.加强信访队伍、阵地建设,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

  一是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信访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信访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做到“热心、耐心、真心、公心”接访。

  二是加强群众工作平台建设。联合接访中心、乡镇群众工作站、村及企事业单位群众工作室,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平台,必须进一步加强建设。特别是要加强联合接访中心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会诊、解某某问题、责任追究等运行机制和制度,真正做到“一条龙接待、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解某某”,使联合接访中心真正从信访问题的“中转站”变成“终点站”。

  4.落实好“三个三”,是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

  一是抓好党政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接访,在公开接访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筛选重要信访事项进行带案下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都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和分包的信访案件搞好约访。

  二是要“清积案、消重案、化新案”三管齐下。对现有的积案重案逐个建立台帐,层层签订责任状,限期解某某。对于新案要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制,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解某某到位。

  三是来信、来电、来访同样受理。增设专门机构和人员处理群众来信、来电和网上信访。同时做好信、电、访的衔接,实现受理渠道多样、办理程序规范、办理结果一致。

  5.落实好“两个制度”是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保障。

  一是信访案件包案和督办制度。对于复杂、疑难信访问题,落实党政领导包案责任制。包案县级领导包掌握情况、包解某某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一包到底,做到问题不解某某案件不结,包案领导不变,直到“案结事了”。信访部门要加大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对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到位,导致案件久拖不决的单位及时进行工作指导和通报。

  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要制定关于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凡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众重大信访问题的,要倒查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决不迁就.

  6.依法治访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有力支撑。

  上访人反映问题已解某某到位,但仍重信重访的要启动调查处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程序。对缠访、闹访人员,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劝告,一意孤行,扰乱公共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的上访人,要坚决依法进行打击,维护井然有序的信访秩序。

对信访工作的建议篇4

  (一)坚持服务大局,主动承担维护稳定的任务。信访举报工作在完成反映信访情况、解决信访问题两项主要任务的同时,必须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服务于和谐社会构建、促进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解决违背科学发展而带来的损害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执政形象和执政根基的不稳定因素,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只有如此,信访举报工作才能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也只有明确了这一方向,才能从容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重视源头治理,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预防。信访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发生在基层。基层工作既是群众上访的源头,又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一是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逐步建立和开通举报网站,畅通双向反馈渠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要转变工作作风。力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下到基层,深入到问题多、群众信访活跃的重点村组、重点上访对象、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等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三是要力争就地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也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尽快加以解决,对群众要求处理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得到解决。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处理,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合法、有效地解决。四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信访的苗头和隐患。五是要健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村、社区信访工作信息员网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前位哨”、“电子眼”,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信访信息,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三)更新工作理念,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众来信、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干部的提醒、警示。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认真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带着深厚感情,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妥善处理每一件可能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信访问题,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引发群众信访。

  (四)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度,是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强化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职能的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不断与时俱进的重要举措。结合《信访条例》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访责任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对移送的信访举报件要建立反馈制度,对交办、转办的重要举报件要建立好档案并加强督办催办。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问题要认真处理,并按照要求及时反馈。对署名举报的,按要求进行限期回复。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和制约,努力推进信访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完善科学规范的信访处理程序,形成信访工作合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使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和处理更规范、更有效。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素质能力。信访干部的素质决定着信访举报工作的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是完成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各项任务的组织保证。信访干部要联系信访举报工作的实际,牢记宗旨,增强群众观念,认真学习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及金融、科技、法律等知识,更新观念,不断探索深化信访举报工作的新思想、新途径,不断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疏导群众、综合分析的能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建议上级采取多种形式对县级基层从事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处理信访举报工作能力;强化硬件设施建设,在上下级部门之间建立信访举报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处理信访举报的科技化水平;对信访举报办理时限进行科学规范,比如书记、市长信箱的督办件,有的反映的问题量大而复杂,调查处理需要一定过程,在规定的10天内是难以或无法完成的,需要上级机关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解决。

对信访工作的建议篇5

  长期以来,信访制度在疏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解决缺乏公平公正事宜、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信访工作,是一项涉及众多部门和人群的工作,信访工作做的好与坏,直接影响着社会是否稳定。因此,采取多种措施做好信访作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建议:

  1、提高信访工作责任意识。 由于个别地方、部门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缺乏强烈的责任意识,对信访人员反应的问题互相推诿,信访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导致复访、缠访、越级上访等现象愈加严峻。因此,要重点强化各级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责任意识。

  2、做好预防和处理工作。通过建立信访工作预测防范机制,变被动为主动,增强信访工作的主动性、超前性。强化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把工作重点放在最基层,在农村、企业配备信访信息员,及时反馈信访动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防范预案。

  3、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的效率。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群众的第一次来访,对信访案件彻底调查,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争取一次性解决信访案件,不留后遗症。

  4、有针对性地解决重大信访问题。针对一些信访积案涉及面广,难度大的信访问题,要积极联系各有关部门,建立多方位联络处理体系,落实具体负责人,多方协调有针对性地解决重大信访问题。

  5、主动了解信访处理结果,进一步巩固处理结果。积极对处理的一些信访问题进行下访、出门接访是减少复访、缠访的有效措施。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要带头到乡镇、农村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可以缓解基层信访压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巩固信访处理结果。

  6、从源头上减少和解决信访问题。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坚持治标先治本的基本原则。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级干部要接受人民的的监督,从而规范各级干部行政行为。

  7、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提高政策水平,办事要以法办理,不可乱表态和讲私情,更要杜绝为保“一方平安”,就不管信访人员有理无理,只要保证不再向上级信访,就放弃原则。这样一来,别有用心的人就会造谣煽动、组织上访活动,以实现不正当目的。如此下去,其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相当恶劣,对于恶意上访者,应掌握原则加以利导和阻止,不纵容、不让步。对制造事端、不听劝说的无理取闹行为,应严厉惩处,以维护信访工作的威信,让老百姓知道信访工作的严肃性;应大局为重,为打击不正之风,弘扬正气而起到积极作用。

对信访工作的建议篇6

  1信访主体和反映的问题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

   过去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相对单一,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经济发展进入关键期,社会转型进入深水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隐患和固有问题逐渐显现,使得基层信访案件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群体性、突发性等特点,信访涉及的范围也越来越广,牵涉到改革和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特别是涉及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安置、集中供热改造、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破产改制、农民工工资拖欠、非法集资诈骗等问题,涉及人群多,牵涉面大,复杂性强,解决起来困难重重,而这里面又以求决类信访最多,诉讼类次之,批评建议类最少。除此之外,很多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在信访范畴内,涉法涉诉类案件比重很大,通过信访渠道很难依法依规解决,给基层信访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2信访方式中集体访、越级访比重明显增大

   一方面,很多群众互相串联到各级政府上访,人数众多、情绪激动、言语偏激,对接待人员的解释和疏导教育置之不理、不听劝阻,明显带有人多势众、给政府施加压力的苗头;同时,不同诉求群体也串联造势,利用短信、网络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联络,网上策划煽动,网下聚集行动,给解决处理问题增加了难度,对社会稳定造成很大影响。另一方面,很多上访群众不能按照《信访条例》要求逐级有序上访,而是动辄就到国家信访局或有关机关反映问题,通过进京非正常上访给基层部门施加压力,以求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3信访诉求呈现出上升化、无理化的趋势

   在当前的很多群众信访案件中,合理性诉求和不合理性诉求掺杂在一起,个人权益诉求和经济诉求相互交织,不同问题诉求集中表达,这些都给基层信访工作造成极大地困难。特别是涉及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的一些信访案件,信访人之间互相攀比,对补偿金额的诉求不断上升,甚至个别信访人完全脱离实际情况,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动辄要求补偿几百万甚至更高的金额,对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和有关文件精神不认可,并通过不断越级上访给当地政府施加压力,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4信访案件结案率和息诉罢访率较低

   在实际情况中,很大一部分信访案件都是涉法涉诉案件,不属于信访范畴,虽然2014年中央出台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要求诉访分离,将涉法涉诉问题从信访范畴剥离出来,通过司法渠道依法依规解决,但很多上访群众仍然坚持不断上访,要求信访部门解决,很难彻底结案和息诉罢访。同时,“三跨三分离”(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案件越来越多,在现行的属地管理制度下,信访事项的解决主体和责任主体往往不统一,案件得到彻底化解的难度较大。除此之外,目前信访案件息诉罢访要求信访人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而在现实情况中信访人往往不愿签订,害怕签订后对自己不利;即使有些信访人签订了承诺书,仍然会因为同一信访问题重复上访,息诉罢访承诺书没能发挥很好的制约效力。

   5职业化信访趋势逐步显现

   职业信访人现象成为当前基层信访工作的一个新问题,他们基本上都是缠访闹访的老户,通过信访渠道解决了问题、尝到了甜头,一旦再遇到其他问题仍会继续选择通过信访甚至非正常信访的方式解决,还有极个别人没有问题创造问题上访,每逢全国党代会、“两会”等政治敏感时期便蠢蠢欲动,将到北京非正常上访作为筹码与地方政府谈判,索要物质回报,以求满足自己的不合理诉求。还有一些信访者宁愿选择信访,也不愿自食其力,把信访作为维持生计的手段,总希望通过要挟政府达到不劳而获的目的。

   6个案示范效应愈发严重

   在调研中还发现有许多非正常信访个案被基层群众所熟知,一些群众通过非正常信访渠道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这种情况经过群众的口口相传,使一些利益受到侵害的群众甚至一些生活较困难的群众,都纷纷仿效选择非正常信访方式,以求达到自己的目的。还有个别信访人由于常年信访,具有丰富的经验,很多人将其作为自己的“前辈”,主动向其讨教经验,请他为自己出谋划策。总而言之,这种通过非正常信访方式获得成功的案例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群众进行信访的积极性和热情,这不仅导致信访人数不断增加,还使得非正常信访行为愈演愈烈,更促使基层信访机构不得不加大投入来解决信访问题。

对信访工作的建议篇7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化,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种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急剧增加,也对信访举报工作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依纪依法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提升信访举报工作水平的必由之路。通过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面临的新问题的全面梳理,深入剖析,我们探索性地提出了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一些思路和做法,期能与同行进行交流。

  一、信访举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

   (一)“任务”的加重化。信访举报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侧重从信访反映中筛选提供案件线索,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近年来,维护社会稳定逐渐成为了信访举报工作的另一项主要任务,信访举报部门承担了越来越多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纪检监察机关每年都要处理或参与处理大量的业务外信访问题,包括为数不少的集体访、异常访和群体性事件,处理批转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量也呈现上升趋势。

  (二)“内容”的复杂化。从我们受理的信访举报内容看,除反映贪污贿赂、廉洁自律等经济问题仍较为集中外,出现了一些新的热点问题,如城中村征地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企业改制破产、失地农民和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党员干部失职渎职、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计划生育以及农村“两委”换届等问题。

   (三)“形式”的多样化。信访举报除传统形式上的写信、上访外,电话、上网反映问题的情况逐年增多。同时,由过去的单人信访发展到现在的联名信、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等多种信访形式,越来越突出。

   (四)“认识”的崇上化。有些信访人对基层组织不信任,对在基层解决问题持怀疑态度,总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批阅的信访件“震动”越大,份量才足,解决问题才快,因而人总往上跑,信总往上寄。此外,信访人为达到其诉求目的,采取一信多投方式(上下级之间、各领导之间、各部门之间)进行信访,给信访举报工作增大了压力,人为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

  二、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一)“根本问题”是利益。信访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历史产物,随着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人民群众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关注和注意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信访问题大多是利益之争;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政策观念普遍增强,而部分基层干部素质相对较低,不能适应工作需求;由于一些政策不配套,基层在执行过程中难以适从;信访工作力量比较分散,资源配置不科学,使信访工作难以整合力量,统一行动,使信访工作带有明显的“人治”现象。

  (二)“处置不力”在热点。社会热点问题的增多和处置不到位诱发了许多矛盾,当前,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增多,比如,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涉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这些热点难点问题,有关部门或单位虽一直在解决,但限于当地的经济状况和各方面的条件,实际解决的程度与群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的差距,或一次解决不到位,又不向群众认真解释、做过细的思想工作,从而造成群众上访或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心理失衡”现多样。部分群众因循守旧,不患贫而患不均,思想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思想观念难以适应形势发展,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较低,心态失衡,对两极分化不满情绪增大;部分群众全局观念淡薄,对基层干部不信任,认为只有上面的领导才会公正、公平;部分群众存在认识误区,认为以上压下能尽快解决问题;部分群众认为信访“包治百病”,什么事都能解决;少数人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理和“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缠访或越级上访;有的上访者多头上访,接待部门和接待领导之间缺少协调,答复不一,导致问题复杂化,使上访人员乘机钻空子,抓住“把柄”,形成上访老户;有极少数上访者向党委和政府提出一些超出法律和政策以外的过分要求,当这些要求不能满足时,就不断上访,打“持久战”。

  (四)“自身缺失”成诱因。突出表现在:有些领导和信访工作者对信访举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一些接待室、举报信箱、电话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基层信访问题直接往上捅,增大了上级信访部门的工作量;信访办理不及时。有的在调查信访问题时,调查不深入、不细致,久拖不决,严重超时,引发继续信访;信访办理质量不高。基层向上级反映的信访问题,有相当一部分问题基层都受理过,但因基层信访办理质量不高,调查方式不妥,处理不到位或处理后没有及时反馈,群众又将问题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办理宗旨不明确。上级受理的一些基层信访问题按程序转到基层办理,有的部门调查处理信访问题时,不是以解决问题为目的,而是以向上级“报结”为前提,回避事实真相,在文字材料上玩游戏。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通过对近三年来的信访举报数量、反映问题对象、性质等的统计分析,突出信访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地震涉灾信访量占据很大比例。主要反映救灾物资补贴发放不民主、不公开,一些干部优亲厚友,违规将农房维修加固资金用来抵扣农户的往来款或公路集资款,或用于发展集体公益事业,部分受灾农户未能享受到农房重建补助,心有不满和怨气;二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量有上升趋势。随着群众法制意识的逐步提高,对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社保基金、农村低保、村级财务管理和集体资产资源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主要以村组干部为主;三是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占较大比重。反映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违规经商、与民争利、不廉洁的问题表现突出,主要为乡镇“一把手”和县级部门正、副局长,其中国土、交通、水利、建设等有工程项目的部门和教育、卫生系统个别领导干部的经济问题是群众信访的重点;四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问题。反映部分行政机关,主要是国土、交通、建设、工商、运管、社保、民政、公安等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机关工作人员办事不公或不依法履行职责。

对信访工作的建议篇8

  《信访条例》第一章第一条这样写道: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本条例。这样言简意赅的一条就已经道出了信访工作的意义和目的。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贯穿于党的一切工作中。信访部门的主要任务便是解决从群众中反应出来突出矛盾和问题。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作出的实事求是的重大判断,对于当前政府信访工作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老子有云: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如何做好信访工作,是每一位基层年轻党员干部需要学习思考的。刚公布没多久的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湖事件调查结果发人深省,公交司机因生活不如意和对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满而产生厌世情绪,这不得不让我们再次思考如何切实做好信访接待处理,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让社会救助第一时间发挥作用。

  一、端正接访心态,做好接访服务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在接访工作中,我们的工作人员面临的往往是人民群众提出的以个人利益为主的尖锐突出问题,涉及的主管部门较多,虽然大多数矛盾是以个人利益为主,但却能较为客观的反应某个领域内的矛盾症结所在。当面对情绪激化的上访者时,我们应该拿出对待自己家人的态度,设身处地站在人民利益的一边,耐心了解问题详情,多方面证实问题实情,认真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慢慢平复群众负面情绪,有利于其他问题的妥善解决。信访工作既是政府部门的职能工作,更是一项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工作。接访者既是公职人员,亦是“服务”人员,而且服务对象是那些更需要“服务”的人民群众。即使有时上访者对政策的一时不理解,接访者也要耐心劝导讲解,善做党群、干群的纽带桥梁。同时,要以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想为镜,查缺补漏,找到我们工作的欠妥不足之处,努力提升改善政府工作。

  二、摆正上访姿态,合理提出诉求

  在接访中,我们往往会发现,上访者来到信访部门或政府机关的第一件事就是从包里掏出预先制作好的横幅,接着就是大闹一通,周边围观者时不时还会起哄……经过一番询问后,得知其上访原因是讨薪无果,黑心老板拒不支付,并且也向工作人员出示了她的证据,最终工作人员向她提供了法律援助途径。上述这一案例并非个例,走上来就是大吵大闹,无端的放大矛盾问题,试图通过扩大影响来给各方施压。如果一开始上访者心平气和将问题向我们工作人员阐述清楚,工作人员可能会更加高效的去解决问题。身正不怕影子斜,有理走遍天下。无论是有关部门的调解还是司法途径解决,最终还是要以事实说话,以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为依据,通过扩大事态影响、激化矛盾问题绝不是一个理性的上访方式,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事实和法律之上。

  三、提升综合素质,用心化解矛盾

  信访接待工作是政府工作的一部分,在新时代新要求下的信访工作也给我们党员干部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以此应变错综复杂的信访工作,是我们每位年轻基层党员干部应该必备的素质之一。《信访条例》第三条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条例给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倾听人民群众的困难诉求,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不断提升自身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通过多种途径方法有效帮助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道路上走好最后一公里。

对信访工作的建议篇9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都十分重视信访工作,但由于信访制度设计存在一定缺陷、公民信访不信法的“信访怪圈”、依法治访手段缺乏等原因,造成基层信访工作运行现状不容乐观、一直处于被动应付、工作效率不高的状况。

  主要问题:

  一是信访人不懂政策、不理解政策,导致缠访和重复访。从来信来访当中可以看出,不少信访人对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不了解,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盲目上访,明事理的人通过反复解释后息访,而不讲道理的人就继续缠访和重复访。

  二是信访人的诉求太高,根据政策又解决不了而上访。有的是因为房屋拆迁补偿没达到自己的要求而上访,也有的是想享受低保待遇没享受到而上访,还有的是想解决工作生活问题,但现行政策没有具体规定解决不了而上访。

  三是个别上访群众存在认识误区、思想观念不正确而缠访。一些上访群众在利益面前心态失衡,总想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对基层干部不信任,听不进接访人员政策解释,认为以上压下,才能解决问题,甚至认为信访“包治百病”,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理和“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于是就不断缠访或越级上访。

  为此,特作如下建议: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体制机制。要高度重视基层信访工作,主要领导坚持亲自抓,重要信访案件及时安排调处,重大信访案件由主要领导直接指导督办,切实保证办理质量,并逐步建立起加强做好信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把信访办理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与做群众思想教育相结合,把调查取证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微信群、qq群、宣传栏、板报和在城乡主干道广泛宣传《信访工作条例》,重点宣传解读关于信访人权利义务和依法上访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群众理性依法反映诉求、增强遵章守规、依法信访的自觉性,引导信访群众按规定逐级信访,努力营造依法、理性、有序的良好信访氛围。

  三是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坚持换位思考,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面对不同层次的来访群众,坚持文明用语,尊重服务对象,耐心细致解释,对待不同信访群众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不论是机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或是乡镇街道的工作人员,都要全心全意地为民解忧,能办的事情,尽量办好,办不到的事情,要耐心细致地解释清楚,只要我们尽心尽力地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老百姓就没有怨言,他们没有怨言,就不会到处上访。

  四是带着感情工作,争取群众支持。对待上访群众必须要有浓厚的感情,坚持做到“三心”。首先要有耐心。要相信绝大多数群众,无论群众一时的情绪多么激动,言语多么尖锐,我们都要以平和的心态,耐心地做好安抚劝导工作,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其次要有恒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只要有道理、符合政策,就要想方设法为其解决,要让群众看到我们为解决问题而付出的具体努力。第三要有真心。要站在信访人的角度想问题,充分考虑他们的难处,即使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也可以在具体生活、生产上给予他们一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总之,要坚持以人为本、有访必接的要求,要善于分析问题,把握事态。既要解决上访者的思想问题,更要解决上访者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以真诚的服务去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用实际行动去感化人,最终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对信访工作的建议(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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