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通用4篇)

考试资讯  点击:   2023-08-15

“问题”(problem)这个词是由两个希腊词组成的:“pro”的意思是“向前”,“ballein”的意思是“投掷”。字面意思,就是“被向前投掷的东西“,理解为现实(是什么)和理想(应该是什么)之间的相差的结果,而且需要现在或将来采取行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通用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1篇: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

  尊敬的领导:

  根据市、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我公司认真开展了自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城投公司现有公务用车11辆, 20xx年度局机关车辆运行费用情况:燃油费25.21万元,维修费9.68万元,保险费2.46万元。

  二、自查情况

  1、建立公车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和机制。全县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以后,城投公司迅速成立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李响担任组长,党政办人力资源科科长覃杰英、纪检监察室主任李勤、综合科副科长赵文武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传达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具体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

  2、公务用车配备合规合法。无超编制配车,无超标准配车,没有对车辆加装豪华内饰。公务用车的配备一直本着遵纪守法的原则,没有违反规定换车、借车、转送或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的情况发生。

  3、公务用车运行规范有序。本单位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停放、维护保养都做到规范有序,没有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等违规现象的发生。公车在节假日封存于单位,有效做到了杜绝公车私用。

  4、公务用车登记信息准确真实。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后,我单位指定专人对单位自有车辆进行了清理核实,将车辆信息登记上报,并将车辆信息在本单位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示。经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查核实,登记上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经自查,本单位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现有车辆无豪华装饰,无公车借用等违规情况,车辆资产帐目详细,车辆运行费用开支帐目合理。

  三、专项治理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

  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2、加强管理,严格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对公务用车不搞豪华装修,特别是不搞高于原车配置设计进行装修,增改与汽车行驶无关的设备。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制订 “车辆管理制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和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了规范公务用车的管控机制,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明确线路等制度。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加强党内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严禁违规驾驶公车行为的监控环境。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我公司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今未发生任何纰漏。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第2篇: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

  根据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天治工发[XX]1号)精神和《天祝县国土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贯彻落实到位,深入排查到位。现将开展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深入地思想发动,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中层管理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为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靠实责任

  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责任机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股室和国土所各负其责,股室之间做到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通过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国土部门工作实际,确定了排查重点,对7个方面涉及土地和采矿权审批出让、出让金收支使用、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并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

  三、突出重点,深入排查

  在排查工作中我们对XX年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以及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管理等事项全面进行自查清理。

  1、用地审批方面:XX年以来我县各类建设用地供应402宗、面积575.06亩。其中出让29宗,面积235.67亩,土地出让总价款2393.38万元,政府纯收益258.78万元(协议出让8宗,面积15.38亩,土地出让总价款68.91万元,政府纯收益0.52万元;招拍挂出让21宗,面积220.30亩,土地出让总价款2324.47万元,政府纯收益258.26万元);划拨11宗,面积195.03亩,安排农民个人建房362宗,面积144.36亩。我局严格执行用地规划,用地审批严格按照土地利用审批程序进行。在城镇规划范围内用地,首先审查用地是否符合城镇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对于不符合规划的申请坚决给予驳回处理;农村用地方面,严格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及相关的法规政策要求来进行用地预审、审批工作。在建设用地供应过程中,出让宗地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土地管理的法规政策,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都在规定时限内足额交清,未出现违规审批用地情况。

  2、矿业权管理方面。探矿权的审批权限在省国土厅,采矿权的审批方面我县仅负责砂石粘土资源的审批出让,XX年以来共设置采矿权15宗,其中挂牌出让11宗、有偿延续4宗,收取出让金共计19万元。属上级部门审批的采矿权,我局在初审阶段,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初审意见报请县政府同意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没有越权审批采矿权、探矿权的现象。

  3、工程建设项目方面。XX年以来已经完成的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项即打柴沟镇金强河河滩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投资2211万元,项目建设总规模5404.85亩,其中开发面积3709.03亩,整理面积1695.82亩。实施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项,已经完成的1项即打柴沟镇下河东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规模344.10亩,总投资140万元,其中开发面积53.1亩,整理面积291亩;正在建设的1项即抓喜秀龙乡永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709.5亩,项目总投资290万元,其中开发面积511.95亩,整理面积195.55亩,已完成投资174万元。实施省级投资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项,即双龙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二期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工程于去年已经完工,并通过了市上的初验,正在等待省上的验收。已建、在建的4个项目的发包程序和工程质量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有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管理规定,全部采取招投标方式公开竞标,不存在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现象;严格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杜绝了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专项资金专户储存,封闭运行;工程质量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同时我局抽调工作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管。在国家级项目实施过程中,还邀请县水利部门的两名技术人员对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过程、材料用量、建筑标准等根据规划设计标准进行监督,从而确保了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业用地按照国家规定每亩出让最低价为5.6万元,而县上需要以优惠的土地政策招商引资,过高的地价影响地方的经济发展。二是建设用地报批周期过长,按规定程序报批至少需要4个多月时间,影响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而先行提供建设用地则存在未批先占的违规现象,永古高速公路、西部原油管道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尤其突出。三是个别工程项目建设中要求政府配套的资金因财政困难无法到位,致使无法完全达到项目建设施工设计要求,对工程建设质量有一定影响。

第3篇: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

  根据xx号文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对本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了自查自纠,并对全体干部职工严明了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情况

  经自查自纠,本单位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购车审批文件、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完整,具体如下:

  1、无违反规定换车、借车行为。

  2、无“车随人走”行为。

  3、无使用军队、武警、公安车号牌行为。

  4、公务用车都登记在本单位名下。

  5、无占用其他单位车辆、违规新购置车辆、以企业或其他服务对象等名义购置公务用车行为。

  6、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节假日集中封存。

  7、无酒后驾驶公车和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8、无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

  二、自查自纠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所严格按照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于xx、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措施。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与公务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三)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治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所公务用车,按照相关文件中关于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了规范公务用车的管控机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防治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的监控环境。

  我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今未发生任何纰漏。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第4篇: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市深入开展严肃纪律和“小金库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局对照要求,认真地开展组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局“小金库”治理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班子主要成员任正副组长,纪检、财务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小金库” 治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工作

  (一)做好宣传工作。利用职工会,向职工传达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职工对治理工作的认识,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二)认真开展治理工作。按照要求对列入治理范围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xx年以来津贴补贴先进。

  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未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2.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挪用国家和单位收入的情况发生,不存在单设帐户和任何形式的“小金库”现象。

  3.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票据登记制度有关的规定设置票据登记薄;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4.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不存在设“小金库”的现象。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私存私放现象。

  通过自查、自纠,我单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财务管理规范,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小金库”设立现象。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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