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纪委】韶关市机关第三幼儿园秋季招生方案

教育头条  点击:   2019-01-13

韶关市机关第三幼儿园秋季招生方案

韶关市机关第三幼儿园(原市建工幼儿园)是韶关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园。一直以来,幼儿园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园教职员工积极进取,努力拼搏,硕果累累:2009至2014连续六年荣获“全国少儿创意美术大赛”教育成果一等奖;幼儿舞蹈多次获全国、省、市各类比赛金、银奖;教师多次在省、市的论文、说课、基本功竞赛等比赛项目中获奖;多名教师获省、市“教书育人优秀教师”称号;幼儿园被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幼儿园被评为安全文明校园、省食品安全A级示范单位;成为韶关市科学教育实验基地、韶关学院教育实习基地。

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使各项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将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秋季我园将设5个小班,招收小班新生125人,依据省、市有关办园规定,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结合我市办园实际,70%的学位(即88人)面向社会(地段)招生,30%的学位(即37人)用于解决韶关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人才子女以及原招生渠道子女。若70%的比例无法满足范围内子女入园,则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进行招录。

二、面向社会招生资格条件

年龄:年满3周岁,即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的健康适龄儿童(含2012年8月31日)。2、招生范围:按“就近入园”原则,户籍或居住地在我园招生范围:武江桥底沿武江南路至北江桥底北侧往西;北江桥底北侧经新华南路段至亨泰路路口往东;新华南路口沿亨泰路(全段)经五祖路至工业东路路口往东;五祖路路口沿工业东路至武江桥底往南。

3、招生报名要求: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幼儿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家长陪同幼儿参加面谈。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幼儿户口本(户主页,幼儿本人及父母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房产证、母亲计划生育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保健手册。准备幼儿彩色小一寸照片一张。(特别提示:户口本或房产证的居住地址其中一项须符合我园划分的地段范围)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4月11上午(周六)8:30--11:30,下午14:30--16:30

4月12上午(周日)8:30--11:30(报名不分先后)

2、报名地点:

韶关市机关第三幼儿园内(原市建工幼儿园)(惠民南路51号田家炳中学高中部附近)

公开抽签时间:4月18日上午9:00—11:30四、抽签安排:

经资格审核后,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则进行公开抽签。进入“抽签”程序幼儿名单于4月15日在园网站公布,4月16日家长持本人身份证到园领取“抽签号”,在“抽签号”正副券上签名并保留副券。4月18日(周六)上午,符合抽签条件的家长(一人)凭抽签号进入会场,园方在全体家长的监督下将88张印有“录取”和报名人数相符的“谢谢”兵乓球投入抽签箱,家长按抽签号顺序依次上台抽签,抽到“录取”签的确定为拟录取幼儿。

五、特别说明

1、凡符合规定的幼儿,请家长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到幼儿园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经资格审核后,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人数,则无需进行公开抽签,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成为拟录取人员。

六、录取方式

接到“拟录取幼儿通知”后的家长凭“抽签号”(副券)于4月21日(周二)上午9:30至11:30时到幼儿园签名确认学位。如无办学位确认签名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

“拟录取的幼儿”需参加由园方指定的医院进行幼儿入园前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注册入园手续。

七、温馨提示

1.为确保报名顺利进行,请家长带齐所有资料,遵守纪律,自觉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2.所持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等,报名将作无效处理。

3.为保证在园幼儿的健康,谢绝参观,敬请谅解。家长可通过登陆韶关市机关第三幼儿园的网站了解更多信息,同时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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